2024年北京社保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 缴费基数上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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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7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283元,下限为68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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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
- 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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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企业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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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企业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本市农村劳动力与外埠农村劳动力,个人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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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企业缴纳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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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企业缴纳比例0.8%,个人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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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企业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
- 待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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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养老金将重新核算并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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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保险待遇计发基数调整至11883元/月。
这些新规定旨在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平稳衔接,并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关注并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