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买断工龄的最新规定明确:国家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买断工龄”行为,该做法违法且侵犯劳动者权益。根据现行法律,退伍军人的军龄视同工龄,应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企业不得以一次性补偿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社保关系。以下是核心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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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买断工龄”
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以“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均属违法。退伍军人安置单位需将军龄计入连续工龄,保障其与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
军龄与社保权益直接挂钩
退伍军人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退役后就业或灵活就业时,军龄可合并计算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年限。若企业违规操作导致社保中断,需承担补缴责任及额外经济补偿。 -
合法补偿标准与违规后果
若企业因改制等原因需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总额不超过12个月工资。未足额补偿的,需加付50%额外赔偿金。 -
退伍军人特殊保障机制
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计入工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退役金计算亦与军龄挂钩(如军龄满20年按基数的80%计发,每多一年增发1%)。
提示:退伍军人遭遇“买断工龄”要求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社会保险关系的连续性对退休待遇至关重要,切勿接受违法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