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厅是省级政府组成部门,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负责统筹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包括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核心职能。其机构规格与国务院直属的退役军人事务部(正部级)形成上下级对应关系,构建全国统一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
- 机构属性与级别:退役军人事务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序列,与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平级,行政级别明确为正厅级。部分省份由省军区领导兼任副厅长,强化军地协同。
- 核心职责:涵盖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如计划分配转业军官、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扶持(教育培训、政策协调)、优待抚恤(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及拥军优属工作,形成全链条服务保障。
- 组织架构:内设机构通常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处、移交安置处等,部分省份加挂“双拥办”牌子,统筹军民融合事务。下属事业单位如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多为正处级,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
- 层级体系:全国形成“部—厅—局—站”四级管理体系,地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正处级,县区级为正科级,乡镇(街道)设服务站(多为股级),确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退役军人事务厅的设立体现了国家对军人权益保障的高度重视,其正厅级规格赋予其协调省级资源的权威性。建议退役军人及家属通过属地服务站或官网渠道了解最新政策,确保合法权益高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