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不到一个月辞职是有工资的。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报酬,不得以工作时间短为由拒付。即使试用期内离职或主动辞职,工资也需依法结算,但需注意扣除损失赔偿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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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劳动均需支付报酬,未满一个月按日薪计算(公式:),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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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因劳动者过错造成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扣除部分工资,但扣除后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中若存在合法试用期条款,工资按约定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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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用人单位拒付工资时,劳动者可保留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据,通过协商、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仲裁可要求加付50%-10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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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结算时效:法律规定离职时工资应一次性结清,部分地区要求2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江苏省),拖延支付属违法行为。
遇到工资纠纷时,及时行动是关键,法律始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