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勤人员退休依据主要包括年龄、工龄、特殊工种条件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法定标准,其中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且工龄满10年为基本条件,特殊工种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提前退休,退休费按工龄比例计发。
- 年龄与工龄要求: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即可退休。特殊情况下,如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有害健康工作,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且工龄满10年也可申请退休。
- 提前退休条件:因病或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后可提前退休。机关工勤人员若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且工龄满10年,经批准可办理退休。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龄满30年或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龄满20年,可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 退休费计算: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工龄满35年发90%,满30年不满35年发85%,以此类推。特殊工种或伤残人员退休费比例可额外提高。
- 退职与特殊待遇:不符合退休条件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退职,退职生活费按工龄比例发放。因工致残人员退休费标准更高,且警衔津贴等纳入计算基数。
提示:退休政策可能因地区或单位调整,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