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来源和性质分为六大类,具体分类及数量如下:
一、化学因素(375种)
包括生产性毒物(如铅、汞、苯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刺激性气体(如氯气、二氧化硫)、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联苯胺)、高分子化合物(如氯乙烯)以及农药(如有机磷农药)。
二、物理因素(15种)
涵盖噪声、振动、高温、低温、高气压、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以及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
三、生物因素(6种)
包括病原体(如结核杆菌)、寄生虫(如钩端螺旋体)、真菌(如炭疽杆菌)以及职业性传染病(如布氏杆菌病)。
四、放射性因素(8种)
主要指X射线装置(如CT机)、γ射线源、放射性同位素以及核事故产生的电离辐射。
五、其他因素(3种)
包括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职业性眼病(如化学性眼损伤)、职业性听力损伤(如长期暴露于噪声)以及职业性肿瘤(如苯胺致癌)。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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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依据 :以上分类基于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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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范畴 :该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32种,涵盖尘肺(13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等10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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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类标准 :部分资料将职业病分为六大类132种,可能与职业病分类标准存在差异,需注意区分。
以上分类有助于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和性质,为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