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及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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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确保安全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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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该条款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单位,要求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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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若单位违反储存规定,可能面临5万元以上10万元罚款;拒不整改者,将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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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制度
除储存要求外,相关法规还强调剧毒化学品等需建立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等制度,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
总结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是危险化学品储存的核心规范,通过法律约束和奖惩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