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房最新规定主要围绕房产权属认定、分割原则及特殊情形处理展开,核心变化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房产权属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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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与登记分离
房产归属以实际出资情况为准,而非房产证登记状态。例如,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未明确赠与子女的房产,可判决归出资方子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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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仍属个人财产
婚前单独购买的房产,无论婚后是否加名,均属于个人财产,不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二、婚后房产分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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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房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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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赠与 :若赠与合同明确约定房屋归子女一方,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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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赠与 :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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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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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优先 :双方协商一致可竞价、评估或拍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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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 :协商不成时,法院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共同贡献、离婚过错等因素,可能判决房屋归一方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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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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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名未登记房产
双方约定加名但未办理变更登记,视为有效赠与,离婚时按不可撤销赠与处理,房屋归约定方所有,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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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所有权房产
离婚时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法院可判决使用或待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诉讼,避免直接分割。
四、综合考量因素
分割时除出资外,还纳入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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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子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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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如重婚、家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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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的贡献(如家务、照顾老人等)。
总结 :新规强调“谁出资,谁所有”,突破“加名即分房”传统观念,通过综合评估实现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同时保护婚姻中无形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