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规定明确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形式,核心亮点包括: 30天离婚冷静期、自愿签订书面协议、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以及分居满一年可判决离婚等关键条款,全面保障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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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
夫妻双方需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提交申请后进入30天冷静期,期间任意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需再次共同申领离婚证,逾期视为撤回。 -
诉讼离婚条件
若一方要求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需先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准予离婚: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新增条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
特殊情形处理
一方被宣告失踪时,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直接获准;离婚登记完成或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时解除。
民法典通过细化离婚程序与条件,既尊重当事人意愿,又设置必要限制以减少冲动离婚,同时强化对弱势方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