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特定工作年限及年龄条件下享有特殊保护,但并非绝对不可辞退。具体如下:
一、核心保护条件
-
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或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临近退休员工就业稳定的保障。
-
其他法定保护情形
-
孕期、产期、哺乳期 :女职工在相关期间不得被辞退;
-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经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不得被辞退;
-
医疗期、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员工在此期间不得被辞退。
-
二、可解除的情形
即使满足上述保护条件,若员工存在以下行为,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 ;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
三、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上述受保护员工的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赔偿,计算方式为:
$$
\text{经济补偿金} = \text{员工月工资} \times \text{工作年限}
$$
总结 :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员工受特殊保护,但并非绝对不可辞退,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