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新增及修改了多项罪名,涵盖公共安全、未成年人保护、金融秩序、生态环境等领域,重点包括高空抛物、**、冒名顶替等社会热点问题,并调整了刑事责任年龄、性侵犯罪等条款,体现从严惩处与精准立法的结合。
-
新增罪名强化公共安全
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明确对行驶中公交车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抢控操纵装置的行为入刑;新增高空抛物罪,对情节严重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暴力**行为,单独规定**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
未成年人保护升级
下调特定情形刑事责任年龄至12周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恶性案件,经最高检核准可追责;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新增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监护、教育等特殊职责人员与14至16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定罪。 -
打击冒名顶替与非法债务催收
将冒名顶替罪纳入刑法,明确盗用他人入学、就业资格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催收非法债务罪,对暴力、胁迫或骚扰式讨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
金融与环境犯罪从严
提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至15年,严惩非法集资;新增非法引进、释放外来入侵物种罪,破坏生态环境情节严重者需担刑责;明确污染环境罪加重处罚情形,最高刑期提至七年以上。 -
生物安全与药品管理
首次将非法基因编辑、克隆胚胎行为入刑,最高可判七年;增设妨害药品管理罪,对生产禁用药、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等行为严厉处罚。
提示:本次修法回应社会关切,既注重打击新型犯罪,也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公众需关注法律变化,避免因传统认知误区触犯新规,同时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