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年3月浙江生育津贴新规定如下:
一、生育补贴制度实施
- 补贴发放对象
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的生育家庭,包括生育子女的夫妻双方。
- 补贴标准与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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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贴将依据家庭人口、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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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将直接发放至家庭账户,用于支持生育相关支出。
- 配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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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放结婚消费券、托育券,支持家庭生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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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普惠托育服务,提供托育券补贴或免费托育资源。
二、其他相关措施
- 养老与消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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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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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适老产品供给,推动消费设施适老化改造,拓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
- 职业技能培训
- 加强“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2025年开展50万人次以上重点领域就业技能培训。
三、政策意义
该政策旨在响应国家生育政策调整,通过财政补贴和配套服务降低家庭生育成本,鼓励生育,同时推动消费升级和养老保障完善。
以上信息综合自浙江省政府官方文件,具体实施细则需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