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577条规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心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以下三种责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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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 :违约方需按原合同约定完成义务(如商品瑕疵可修理、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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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补救措施 :包括修理、重作、更换等合理补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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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 :涵盖直接损失(如运费)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如误工费)。
二、例外情形
若履行成本过高(如特定宠物死亡)或债权人未及时主张,可免除继续履行责任。
三、适用条件
需满足以下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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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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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违约行为(如主观拒绝履行、客观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