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共有的规定主要涵盖共有类型、管理、处分及分割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共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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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按份额享有所有权,份额可明确约定或按出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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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无需划分份额,典型于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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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不明的处理
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
二、共有人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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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权
共有人可约定管理方式,未约定时各共有人均享有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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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权
处分重大事项需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可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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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分担
按份共有人按份额负担管理费用,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三、共有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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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优先
共有人可约定不得分割,但重大理由或基础丧失时可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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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责任
因分割造成损害需赔偿。
四、特殊共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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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共有
夫妻婚内财产、家庭成员共有宅基地等依法自动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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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共有
通过协议明确共有权,如共同出资购房。
以上规定确保共有财产管理的灵活性与公平性,兼顾个人权益与共有关系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