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租房的规定主要包括租赁合同定义、期限限制(最长20年)、出租人适租义务、承租人合理使用义务、转租规则、优先承租权及居住权限制等核心条款,旨在保障租赁双方权益并规范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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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基本要求
租赁合同需明确租赁物信息、用途、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条款。期限超过6个月需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最长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期部分无效,但期满可续订。 -
出租人与承租人义务
- 出租人须按约定交付房屋并保持适租状态,承担维修责任(除非因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
- 承租人应按约定或房屋性质合理使用,正常损耗不担责;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或改造房屋,否则需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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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居住权限制: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原则上不得出租,租房时应核查并约定违约责任。
- 优先权:租期届满后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房屋出售时,近亲属优先购买权高于承租人。
- 权属争议:若房屋被查封或权属争议,承租人可依法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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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与备案规则
转租需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解除合同。未办理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能影响对抗第三人权利。
租房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并注意核查房屋状态及权利限制,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