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出勤天数的计算需结合应出勤天数、缺勤天数及加班情况综合确定。以下是具体计算方法:
一、基本计算公式
实际工资 = 月工资 ÷ 21.75 × 实际出勤天数
其中,21.75天为月计薪天数(考虑了法定节假日)。
二、关键要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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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勤天数
通常为月历天数减去周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计算公式为: $$ \text{应出勤天数} = \text{月历天数} - \text{周末天数} - \text{法定节假日天数} $$
(例如:31天中若双休9天,则应出勤2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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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勤天数
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等,需从应出勤天数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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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处理
若出勤天数超过应出勤天数(如23天>22天),超出部分按加班计算,需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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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加班:150%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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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加班:200%工资(无法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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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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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计薪天数标准 :21.75天为通用标准,适用于全年计算,不因月份天数变化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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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与上述标准不同,需以约定为准,但需符合劳动法规定。
四、示例计算
假设某员工月工资4000元,6月出勤23天(双休9天),无其他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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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勤天数 :30天(6月)- 9天(双休)= 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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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勤天数 :23天(出勤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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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 :4000 ÷ 21.75 × 23 ≈ 4065元。
若存在法定节假日或额外缺勤,需相应调整计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