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已全面上调,兴义市作为一类地区月薪达2130元,非全日制时薪22.4元,兴仁市、安龙县等二类地区月薪1980元,普安县等三类地区月薪1890元。调整后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且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覆盖全州企业、个体户等用工单位。
分区域来看,黔西南州下辖县市分为三类执行标准:一类地区仅兴义市,月薪2130元;二类地区包括兴仁市、安龙县,月薪1980元;三类地区涵盖普安县、册亨县等5县,月薪189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同步调整,分别对应22.4元、20.8元和19.8元。需注意,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特殊岗位津贴等福利待遇。
此次调整依据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统一划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用人单位若支付工资低于标准,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途径**。新标准明确适用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强化了对灵活就业者的保护。
建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核对工资条款,用人单位需及时调整薪酬结构以避免违规。政策执行后,黔西南州人社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新标准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