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档案、调档函
将个人档案存入人社局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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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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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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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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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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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档案 :确保档案处于有效状态(未过期、密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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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档案超过两年未转递或密封损坏,需先激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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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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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适用于已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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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档函:由原单位开具,需明确标注“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及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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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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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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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档案有效性,处理死档(超过两年未转递、密封损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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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档案在原单位,需由单位开具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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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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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档案及调档函到户籍所在地人社局或授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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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并密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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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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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机要通道提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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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或《档案存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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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明
- 完成存档后,可领取《档案存放证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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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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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激活
- 死档需联系原单位重新密封包装,或通过具备资质的档案机构办理激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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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问题
- 基础存档服务通常免费,但委托第三方机构可能产生费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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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未就业人员 :可自行向户籍地人社局申请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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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档案 :需咨询当地人社局,部分机构可接收但需符合特定要求。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档案顺利存入人社局,保障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