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档案合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主要包括身份证明、档案凭证及存放记录等材料,以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用于核实个人身份信息,防止档案合并过程中出现身份混淆或冒用。
- 档案原始凭证:若档案曾调动或转存,需提供转调凭证、存档回执等文件,证明档案来源及流转过程的合法性。
- 存放记录证明:档案合并前需提交原存档机构的存放证明,确认档案未被篡改或遗失,并保证合并后的档案完整性。
档案合并的核心是确保信息真实、连贯,因此提前准备齐全的证明材料可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流程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