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制度的特点不包括普遍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非正式制度,作为与正式制度相对应的概念,通常指的是在社会互动中自发形成的、未被正式规定的一套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它涵盖了文化传统、道德观念、社会习俗、行为准则等多个方面。与正式制度不同,非正式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但并不包括普遍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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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识性:非正式制度往往基于社会成员的共同认知和价值观念,通过长期的社会互动和实践逐渐形成,并得到广泛认可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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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性:与正式制度由国家或权威机构制定和强制执行不同,非正式制度的实施主要依赖于社会成员的自觉遵守和社会舆论的压力,缺乏法律或行政手段的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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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性:非正式制度通常比正式制度更灵活,能够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和需求进行调整和演变,以适应不同情境和个体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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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嵌入性:非正式制度深深植根于社会文化之中,与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紧密相连,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和地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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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调节性:非正式制度通过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评价,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谴责和排斥,实现对个体行为的自我调节和规范。
总结:非正式制度作为社会运行的重要机制,具有社会共识性、非强制性、灵活性、文化嵌入性和自我调节性等特点,但并不包括普遍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理解非正式制度的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社会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