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应届生
签了三方协议后毁约,是否仍为应届生,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三方协议的性质与应届生身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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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非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就就业达成的意向性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范畴,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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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应届生身份
由于三方协议不构成劳动关系,签订或毁约均不影响毕业生的应届生身份。即使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该条款的效力也仅限于协议双方(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与学校无关。
二、违约后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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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约
若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协议(如拒收毕业生),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但毕业生仍可正常参加春招、考取事业编等,无需提供解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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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若单方面毁约,需按协议支付违约金(通常不超过5000元)。若已入职,则需承担工资、社保等法律责任。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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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的合理性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通常为固定金额(如5000元),若认为过高可协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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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约流程 :毕业生毁约需提供书面退函等材料给原签约单位,以便重新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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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护 :若用人单位以违约金为由恶意拒录,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签了三方协议后毁约,只要未形成劳动关系,仍可保持应届生身份。但建议签约前仔细阅读条款,避免因违约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