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主要分为五个关键步骤:准备材料、提交申请、仲裁受理、调解阶段和开庭裁决,全程需在1年时效内完成,核心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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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劳动者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书面仲裁申请书(可参考仲裁委模板)、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若委托他人代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
提交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可口头或书面),仲裁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全需补正,逾期未处理可向法院起诉。 -
仲裁受理与答辩
受理后,仲裁委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10日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庭一般由1-3名仲裁员组成,复杂案件可能增加人数。 -
调解优先
仲裁庭在开庭前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则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失败则进入开庭程序。调解可节省时间成本,但双方需自愿接受结果。 -
开庭与裁决
开庭前5日通知双方时间地点,庭审中需陈述事实、提交证据并辩论。裁决书送达后,若一方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否则裁决生效并可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流程注重证据和时效,建议劳动者尽早准备材料并主动参与调解,以高效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