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最核心的证件是《不动产权证书》,它由国家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等文件也能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以下是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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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
这是最直接的权属证明,记载了产权人姓名、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等信息。若证书遗失,可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办。 -
购房合同与付款凭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配合首付款发票、银行按揭合同等,能形成完整的交易链证明。 -
契税完税证明
缴纳契税后取得的完税凭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材料,也能间接证明产权归属。 -
房屋登记信息查询
携带身份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档案,获取加盖公章的登记信息,效力等同于权证。 -
历史文件与继承材料
对于老房子,可提供过去的房产证、土地证或遗嘱公证书、继承公证文书等。
注意:若遇拆迁、抵押或纠纷,需及时更新或补充相关材料。保管好原件,必要时可公证复印件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