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取消病退政策,并新增“病残津贴”制度,这是退休福利待遇的一次重要调整。
主要变化
病退政策全面取消
自2025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将无法再申请病退,而是通过鉴定后领取病残津贴。新增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按月发放,金额与养老金计算方式相似,但具体标准因人而异。这项津贴旨在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经济支持。申请条件放宽
新规取消了申请病残津贴的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限制,参保人员只需经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即可申请。
政策影响
- 保障范围扩大:取消病退限制后,更多因病或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享受津贴,覆盖面更广。
- 待遇水平调整:病残津贴的计算方式与养老金类似,但具体金额将根据个人情况有所差异。
- 政策衔接顺畅: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与病退取消同步进行,有助于优化养老保险体系。
提示
如果您或家人符合条件,可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病残津贴,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建议持续关注政策动态,以便及时了解最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