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商法、公司主体法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其法律属性可综合归纳如下:
一、法律属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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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范畴
公司法调整公司内部及公司外部的私法关系,如股东与股东、公司与员工、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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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部门法
在法律体系中属于商法部门,专门规范商业组织及其行为,与民法、经济法等共同构成商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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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法
作为商业组织法,其核心是规范公司的设立、运营、解散等全过程,明确公司、股东、董事等主体资格与权利义务。
二、调整对象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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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定义 :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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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定义 :包含公司设立、组织、运营、解散等全过程的法律规范,还涉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三、立法宗旨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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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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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司治理结构,平衡股东利益与债权人权益,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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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法典》等私法部门共享基本原则,但针对公司这一特殊主体作出具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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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法》修订前后的衔接体现了动态调整过程,现行法于2018年进行了较大修订。
公司法是私法、商法及公司主体法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公司行为,实现市场效率与公平保护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