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颁布,是国家药品监管的最高法律依据,历经多次修订以适应医药行业发展与公众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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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与修订主体明确
该法自1984年首次通过以来,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例如,2019年最新修订版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体现立法程序的权威性与规范性。 -
法律效力的层级性
作为全国性法律,其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为各级监管部门执法提供统一依据。 -
修订历程反映时代需求
从1984年确立基础框架到2019年引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每次修订均针对行业痛点(如假劣药治理、创新药鼓励),凸显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性。 -
核心目标始终如一
法律开篇即强调“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通过严格监管制度(如追溯体系、药物警戒)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提示: 公众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法律全文及配套政策,了解最新修订动态与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