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必须按照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而不是仅按照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1. 累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规则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年假天数与累计工作年限挂钩,而非仅考虑员工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长。累计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所有单位工作的总年限,包括但不限于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2. 年假天数的分配
-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每年享有5天年假;
-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每年享有10天年假;
- 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每年享有15天年假。
3. 实际案例中的计算方法
例如,某员工累计工作年限为15年,其中在当前单位工作2年,其年假天数为10天(按照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而非仅按2年计算。
4. 未休年假的补偿
如果员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完年假,单位需支付其日工资收入的300%作为补偿。
总结
年假天数必须按照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而非仅依据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