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接续的核心规定是:跨省或跨制度流动就业时需办理转移手续,确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计算,退休前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即可,线上/线下均可便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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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跨省就业、跨制度(如职工社保转居民社保)或退役军人安置需转移;省内流动就业无需转移,缴费自动累计。临近退休时一次性归集多地关系更高效。 -
办理条件与限制
未退休人员均可申请,无次数和时间限制。但已领取养老金或男性满50岁、女性满40岁在非户籍地首次参保(临时账户)需特殊处理。 -
待遇领取地规则
户籍优先:退休时关系在户籍地则户籍地领取;若关系在非户籍地,则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为领取地;均不满10年则回户籍地。 -
操作流程
- 线上: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实时查询进度。
- 线下:持身份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无需返回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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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转移资金包括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及部分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跨省流动需同步转移,制度间衔接需符合待遇领取条件。
社保转移接续保障权益连续性,建议提前规划归集,避免临近退休时集中办理延误待遇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