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属于行政机关,但具有司法行政职能。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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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属性
司法局是政府设立的司法行政机关,受党委与政府领导,属于综合管理类政府机构,其规格通常低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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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定位
虽非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但司法局承担大量与法律相关的行政职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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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管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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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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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 :推动法治建设,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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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司法机关的区别
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行使司法审判和公诉职能,而司法局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法律实施中的行政事务,不直接参与司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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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司法局作为行政机关,其职能受法律规范,但无独立的司法执法权。
司法局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兼具行政管理与司法服务职能,但严格区分于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