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两科后,考生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四科考试,即可取得初级护师资格证书。
科目设置
初级护师考试包括四门科目:
- 基础知识:涵盖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 相关专业知识:涉及护理学基础理论及相关学科知识。
-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护理专业核心内容。
- 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护理操作技能与临床实践能力。
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试卷满分的60%。
成绩管理政策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四门科目。如果某一年度通过部分科目,可在下一年度继续报考剩余科目,已通过的成绩在两年内有效。
注意事项
- 不同专业(如护理学与其他卫生技术专业)的科目成绩不可合并计算。
- 考生报名时需确保证件号码一致,以免影响成绩合并。
通过合理规划考试时间和科目,考生可充分利用滚动管理政策,分阶段完成考试,最终取得初级护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