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的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财务报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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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用于反映企业短期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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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需永久保管。
二、税务及行政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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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
用于核对账目和税务申报,需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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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库编送的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
包括预算单位编制的各类报表及税务相关凭证。
三、其他需长期保存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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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卡片 :报废后需单独保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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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清册 :记录档案移交及保管情况,需长期保存。
总结 :10年期限的档案以财务报告、税务凭证及部分行政文件为主,具体需结合单位类型(如财政单位、企业)执行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