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87号文(全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标管理办法》)是2017年修订的政府采购核心法规,重点规范货物和服务招标流程,强调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需求管理、禁止暗箱操作,并明确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定义。其核心亮点包括:明确采购需求七要素、禁止代理机构“自我投标”、允许设定最高限价但禁止最低限价、新增履约验收第三方参与机制等,旨在解决质次价高、效率低下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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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科学化
要求采购人通过市场调查确定需求,明确功能目标、技术标准、验收要求等七项内容,确保需求完整可执行。例如,需列明采购标的的数量、交付时间及服务标准,避免模糊条款。 -
招标方式与公平竞争
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面向非特定供应商)和邀请招标(随机抽取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并禁止以注册资本等规模条件歧视投标人。地方预算项目可由省级政府设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
代理机构行为约束
严禁代理机构在所代理项目中投标或为投标人提供咨询,防止利益冲突。采购人可自行招标,但需具备专业能力和人员。 -
价格与评审规则
允许在预算内设最高限价,但不得设最低限价。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要求评审因素量化,避免主观性。报价明显偏低需现场说明合理性。 -
强化履约与验收
采购人需加强合同管理,可邀请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参与验收,验收意见存档。中标人违约需及时追责,确保采购质量。 -
透明度与责任追究
中标结果需公告且附招标文件,未中标者有权知悉原因。违规行为如索要回扣、擅自终止招标等将面临警告、罚款或移送司法。
财政部87号文通过细化操作规则和权责划分,推动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转向结果导向。采购单位需严格内控,供应商应关注需求匹配与合规投标,共同提升采购效率与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