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的核心培养目标是通过审美与情感表达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定位为兼具人文性与实践性的育人工具,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其核心价值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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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与人格塑造
以音乐为载体,通过感受力、理解力和创造力的培养,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艺术观和人生观,陶冶情操并健全人格。例如通过“体验式学习”六层次(感受—创造),实现感性到理性的审美内化。 -
能力与思维拓展
超越技术训练,强调文化基础、自主发展与社会参与的融合。包括音乐表现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创造性思维,尤其注重从“学知识”转向“练能力”的教学转型。 -
社会需求导向
专业教育定位为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如小学音乐教师需掌握教学法、弹唱等技能;普通教育则侧重通过音乐提升全员美育素养,适应社会对情感表达与人文关怀的需求。
音乐教育正从单一技能传授转向多元育人体系,其目标与定位始终围绕“以美育人”的本质,为个体成长和社会进步提供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