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德育目标的基本精神可归纳为以下四点,其核心在于体现现代德育的发展性,注重个体德性发展与实践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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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整合
德育目标体系更加完整,涵盖政治教育(如国家观念、法制观念)、道德品质(如社会公德、文明习惯)、心理品质(如意志力、自信心)及科学素养(如科学精神、反对迷信)的培养,形成多维度育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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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化设计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分阶段提出要求:小学以“五爱”(爱国、爱人民等)和基础行为习惯为主;初中强化国家观念、法制意识;高中注重理想信念与报效精神,体现目标的前瞻性与引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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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发展规律
以学生道德心理发展水平为依据,避免脱离实际的高空目标,确保教育内容与学生实际需求相匹配,体现基础教育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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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与发展性结合
强调通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同时注重个体德性发展,促进学生从思想道德基础向更高层次觉悟的渐进提升。
该精神通过科学设计、分阶段实施和注重实践,实现了德育目标与社会发展、学生成长的高度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