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规定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自2014年7月1日施行,该准则扩大了职工薪酬范围外延,明确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以下为具体规定:
- 职工薪酬定义及范畴: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涵盖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企业正式任命人员,以及虽未订立合同或任命但服务类似的人员,如通过劳务中介公司提供服务的人员。企业给职工配偶、子女等受益人的福利也属职工薪酬。
- 分类及内容
- 短期薪酬:企业在职工提供服务年度报告期结束后12个月内要全支付的薪酬(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除外)。包括职工工资、奖金等,职工福利费,社保费(医保、工伤、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年休假、病假等),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等。
- 离职后福利:企业在职工退休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 辞退福利: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关系,或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给予的补偿。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除上述三类外的所有职工薪酬,如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 确认和计量
- 短期薪酬:企业应在职工提供服务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 利润分享计划:若企业在职工服务年度报告期结束后12个月内不需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规定。
会计准则对职工薪酬的规定全面且细致,明确了薪酬的定义、分类、确认和计量等方面,有助于企业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内容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