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但施行前已确认的相关业务未按本解释处理的,需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关键内容:
- 施行时间:2018年1月1日。
- 追溯调整:施行前未按本解释处理的业务需追溯调整,但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 不追溯调整:施行前已确认的相关固定资产未按本解释进行会计处理的,不调整以前各期折旧金额,也不计算累积影响数。
实施意义:
- 规范会计处理:通过明确会计处理规则,减少企业间会计处理的差异。
- 提高财务透明度:增强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 国际趋同:推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注意事项:
- 企业需对照本解释对已确认的相关业务进行自查,确保符合新的会计处理要求。
- 追溯调整过程中,应合理评估调整的可行性和影响,避免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误导。
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的实施,企业能够更好地规范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从而提升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