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3000元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具体金额因家庭结构和分摊方式而异。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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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可直接享受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3000元额度,每人最高1500元。分摊方式包括均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 -
适用条件
被赡养人需为年满60周岁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中一方满60岁即可享受,不按老人数量叠加扣除。 -
特殊情形处理
- 离异再婚家庭:若父母一方无其他子女赡养,独生子女仍可按3000元扣除。
- 隔代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无其他孙辈赡养时,可视为独生子女扣除。
- 年中老人去世:扣除可延续至当年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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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意事项
需通过个税APP填报被赡养人信息、分摊方式及共同赡养人资料。非均摊需留存分摊协议备查,但无需提交税务机关。
提示:政策自2023年起调整至3000元,此前标准为2000元。建议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分摊方式,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