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单出纳审核是否可行? 通常情况下不可行,根据税法与会计法规定,制单与审核需由不同人员执行以确保独立性;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兼任(如小微企业资源受限),但需额外复核机制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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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离原则
制单(会计)负责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审核需独立核查凭证的合规性与准确性。出纳的核心职责是现金与银行收支管理,若兼任审核可能因权限集中导致财务漏洞或舞弊风险。 -
法规与内控要求
税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禁止制单与审核由同一人担任。企业内控体系通常要求财务流程分权制衡,例如会计制单后需由财务主管或专职审核人员复核,出纳仅能执行核对原始凭证与资金流水。 -
例外情况与风险提示
小微企业因人手不足可能由出纳临时兼任审核,但需通过交叉检查、定期审计或财务软件权限隔离(如限制出纳修改已审核凭证)弥补独立性缺陷。长期如此可能引发税务稽查质疑或审计风险。
总结:规范操作中应严格分离制单与审核角色,特殊情况下需配套风控措施。企业可通过数字化工具(如自动凭证校验)或外包服务优化流程,兼顾合规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