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表的制作与发放职责划分需根据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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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分工(会计主导)
通常由会计或财务部门负责制作工资表,出纳负责发放。具体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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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核定工资后,会计核算并生成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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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经理或会计复核数据,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按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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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安排(部门协作或出纳参与)
小型企业可能未设独立人事部门,此时可由财务部门(包括会计或财务经理)统一制作工资表,但需确保制作与发放职责分离,出纳不负责制表。
法律依据 :税法和会计法未对工资表制作人员作出强制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注意事项 :无论由谁制作,工资表与发放必须严格分离,避免出纳同时处理制表与现金业务,以符合财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