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政策对个人名下**的规定如下:
一、允许存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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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组合**转公积金
若原商贷为组合**(含公积金**部分),仅允许将商业**部分转为公积金**,公积金**部分仍需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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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公积金**
若申请人此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即使名下有商业**,也可申请商转公。
二、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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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他住房**
除申请商转公的**外,个人名下不得有其他住房**,且该笔商贷已偿还满5年(含)且无逾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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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限制
仅支持纯商业**转公积金,组合**中的公积金部分不可转贷。
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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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贷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无其他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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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部分城市要求12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
总结 :商转公允许个人名下存在**(如组合**中的商业部分),但需满足无其他住房**、**已结清满5年等条件。具体政策以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