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配偶名下可以办理商转公,但需满足关键条件:配偶需作为共同申请人且房产证上有其名字,同时符合公积金连续缴存、商贷正常还款、唯一住房等要求。 具体政策因城市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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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资格
若房产仅登记在配偶名下,需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商转公业务,且其公积金账户需满足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部分城市要求1年)。例如惠州明确要求配偶需为住房权利人,武汉规定必须以本人名义申请,但配偶可共同承担还款。 -
房产证与抵押要求
商转公的住房必须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且仅为原商贷设定抵押(无其他抵押权或查封)。若配偶是产权人之一,需共同签署抵押协议。部分城市如惠州允许非唯一住房的特殊人才家庭例外。 -
商贷状态与还款记录
原商业**需正常还款满1年且无逾期(累计逾期不超过3期),部分银行要求结清差额或提供还款证明。配偶的征信记录也会影响审批。 -
地域政策差异
武汉等地要求转贷人必须为原商贷主借款人,而惠州允许配偶作为共同权利人申请。部分城市支持“直转”模式,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商贷。
提示: 办理前需与原商贷银行确认是否同意转贷,并核对当地公积金中心的最新政策清单,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条件不符延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