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两套住房通常无法分别办理独立房产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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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限制
农村村民一户仅允许拥有1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地方标准。若已拥有一套宅基地并建有两套住房,第二套住房无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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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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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住房通常只能办理1本房产证,无法分别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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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违规办理多本房产证,可能面临产权纠纷或被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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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两套住房为独立产权(如不同宅基地或非同一户),可分别申请房产证,但需符合共有或分割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且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