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村住宅征收补偿新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修订及地方政策调整,核心变化如下:
一、补偿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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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由原年产值倍数改为区片综合地价,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区位等因素,由省级政府制定并每三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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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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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按被拆房屋重置价(建安单价+装修+补贴)计算,例如砖瓦房约2400元/㎡,楼房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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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置换 :与同等价值房屋调换,保障居住条件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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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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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安置房或货币补偿,优先保障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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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费用由地方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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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补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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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重置费 :按结构类型划分,草房1900-2000元/㎡,砖瓦房2400-2500元/㎡,楼房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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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补偿 :包括禽舍、水电设施等,按等价原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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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与临时安置费 :覆盖搬迁、租房等费用,异地安置每户补贴2万元。
三、实施原则
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确保补偿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