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补偿安置房标准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标准如下:
一、货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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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补偿
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包含房屋重置费(按结构折旧计算)和装修装饰补偿(商定或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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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与临时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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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费:按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权证不足1000元补足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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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置费:按面积每月28元计算,权证不足600元补足至600元,货币补偿通常发放12个月临时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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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权调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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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比例
根据房屋类型和区域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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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1:1-1.3(如深圳福田CBD为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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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1:0.8-1.1(如深圳龙岗新生项目为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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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如原房≤60㎡且唯一住房可保底1:1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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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价计算
补偿差价=被拆迁房屋评估价-调换房屋评估价,部分区域按市场价倍数(如深圳福田CBD为1.3倍)计算。
三、其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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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 :非住宅房屋按经营状况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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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补偿 :如主动迁出、配合拆迁可获额外面积或资金奖励。
注意事项 :具体标准由地方政策决定,如深圳、北京等地有差异化实施细则,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