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按照所扣缴的税款,领取2%的手续费返还,且该手续费返还属于无需缴税的款项。
1. 手续费返还的依据与比例
根据法律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年领取所扣缴税款的2%作为手续费。这一比例是固定的,适用于所有符合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2. 手续费返还的用途
手续费返还的用途较为灵活,可以用于支付办税费用、购买税控设备等,或作为单位收入用于提升办税服务能力。返还金额直接进入单位账户,无需缴纳税款。
3. 申请与领取流程
扣缴义务人需在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手续费返还申请。若因特殊情况未及时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该年度的手续费返还。
总结
个税申报手续费返还是一项无需缴税的优惠政策,其用途和申请流程明确。企业或个人在收到返还后,无需担心税务问题,可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