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责任的核心要求如下:
一、会计机构设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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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原则
各单位需根据会计业务需求设置会计机构,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不具备条件的可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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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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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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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不得兼任稽核、档案保管及收入/支出账目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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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岗位设置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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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岗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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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负责人 :统筹核算、审核凭证、编制报表及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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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 :负责现金收付、日记账登记及备用金管理,严格执行付款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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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会计 :处理账簿登记、往来结算及财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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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 :监督经济活动合法性,检查账目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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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负责会计凭证、报表等资料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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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协作与监督
各岗位需实现职责分离与相互制约,例如出纳与稽核不得兼任,确保财务数据安全。
三、岗位轮换制度
会计人员应定期轮岗(如每3-5年),由财务主管提出方案并报总会计师批准,以防范舞弊风险。
四、保密与职业要求
会计人员需对机密信息保密,且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临时上岗者需考核合格。
五、制度调整与监督
会计机构设置可根据业务规模动态调整,岗位责任制需结合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要求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