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会计岗位设置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出纳人员可以兼任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工作,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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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兼任的岗位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些岗位涉及财务信息的审核与保管,与出纳的现金管理职能存在利益冲突,需通过职责分离来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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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兼任的岗位
出纳可以负责存货类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非收入/费用类账目的登记工作。这类账目主要涉及资产和资源的记录,不直接涉及资金流动的核心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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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离的重要性
即使允许兼任固定资产明细账,仍需确保记账人员与实物保管人员职责分离。例如,出纳负责账目登记,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实物管理,通过相互制约防止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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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出纳必须登记日记账,且不得兼任总账登记工作。若需管理固定资产实物,建议设置独立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与出纳形成职责互补。
出纳兼任固定资产明细账需在遵循职责分离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同时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