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长根据不同的岗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初次培训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3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48学时。
-
每年再培训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16学时。
-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
-
初次培训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72学时。
-
每年再培训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16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20学时。
- 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 :
- 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 其他从业人员 :
- 在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 特种作业人员 :
-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综上所述,安全培训的最少时长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单位类型有所不同。一般行业初次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6学时。高危行业(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初次培训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特殊行业(如建筑企业、金属冶炼)有新规定,需参照具体行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