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
根据泰国法律和我国相关法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是否需要工厂取决于生产规模和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生产场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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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与家庭作坊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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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产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如设备马力、员工数量等),需向泰国工业部申请 工厂运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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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或家庭作坊仅需向泰国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证 ,无需工厂运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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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场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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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厂类生产场所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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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远离污染源(如化工厂、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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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区域,且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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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防污染设施(如消毒设备、防蝇防鼠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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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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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设施
- 需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设备,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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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责任制度、追溯制度、人员培训记录等,并形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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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 负责人需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生产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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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能否申请 :部分早期政策可能不支持个体户申请,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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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查询 :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或地方部门平台查询许可证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并非强制要求拥有传统意义上的“工厂”,但需满足相应的生产条件和管理要求。建议根据具体生产规模和类型,对照当地法规进行合规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