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放在家门口丢失的责任归属,主要取决于是否经收件人同意:若快递员擅自放置,责任由快递公司承担;若收件人同意且未及时收取,则自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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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的放置: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员必须将包裹交付收件人或指定代收人并当面验收。若未经允许直接放门口导致丢失,快递公司需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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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同意的放置:若收件人主动要求放门口并确认包裹完好,但因延迟收取导致丢失,责任由收件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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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或代收点的责任:物业无法律义务代收快递,除非物业管理协议明确包含该服务。无偿代收时,物业仅对重大过失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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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保价包裹按保价金额赔偿;未保价包裹最高赔运费三倍,但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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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联系卖家补发或退款(网购场景),或向快递公司索赔。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快递公司。
提示:建议要求快递员当面交付,或使用智能快递柜、指定代收点,避免纠纷。贵重物品务必保价并留存证据。